关于200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补充通知
2011-11-26
人事〔2009〕150号
关于200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补充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经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商,现对 《关于选拔200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人选的通知》(人事〔2009〕126号)做如下补充:
一、关于国外邀请函和外语条件的调整
申请时原则上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,同时应提供国外院校的邀请信。不满足以上条件者,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,原则上也可以申报,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(如WSK/TOEFL/IELTS/CET4、6考试/职称英语考试等有效成绩单复印件、英语教学证明等)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2010年及以后申报此项目者必须具备外语合格条件,同时必须提供国外院校的邀请信,请计划申报此项目的教师务必提前参加外语培训或者自行参加WSK考试(我校英语培训中心可提供英语培训,开学时间为秋季每年9月上旬和春季每年2月下旬,每年举办两期;联系电话:020-84036093、84113130)。
2、此项目我校有30个录取名额,是所有出国项目中录取名额最多的项目,请各单位结合985、211基地、平台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,鼓励教师积极申报。
联系人:人事处师资科 张海娟 电话:84111797
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